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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宁区国资办进一步加强区属国企资金管理工作
来源:  作者:江宁区  日期:2023-05-19 17:10:00

近日,江宁区国资办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并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,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,防范资金风险,保障资金安全,提升资金使用效益。

一是念好“紧箍咒”,明确借款条件。《意见》进一步规范了对外借款管理,强调了对外借款范围、借款保障措施和决策程序等方面具体要求,明确了“不得向无产权关系的企业、自然人及非法人单位提供借款”等五个“不得”,和“原则上不得对持股比例低于10%的参股企业提供借款”三个“原则上不得”。并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向民营企业出借资金排查工作,再次明确违规借款界定及风险。

二是立好“防火墙”,强化风险防范。《意见》强调企业要强化资金安全管理和内控机制,把防范资金风险作为资金管理的重中之重。要求企业对于大额资金事项要建立并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;加强对资金风险相关重要指标的监控,提升重大风险监测能力,防止发生流动性风险;强调类金融企业业务风险管理,防范偿付代偿风险及金融市场风险。

三是用好“智慧化”,实行动态监测。依托江宁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,对区属集团融资性债务余额和构成、融资成本率、收入利润等进行信息化监测,建立“用数据说话、用数据决策、用数据管理和用数据创新”的双向监管机制,推动实现业务数据综合分析、智能预警及辅助决策一体化。

四是下好“对症药”,开展专项稽查。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机制,2023年初对区属集团资金内部控制制度、大额资金支付流程、银行账户管理情况、资金集中管控情况、对外借款、行政成本压降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。截至目前,累计发现33个问题,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区属企业年度综合业绩考核,并对整改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逐项分解、逐条对账、逐个销号,推动监督闭环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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